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3.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五)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六)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以及备案表。
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百分之八十八,3000到5000元报百分之九十,5000到10000元报百分之九十二,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百分之九十五,其中乙类药品按百分之八十,贵重药品按百分之七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百分之七十报销。
一般起征费3000元以上88%,3000-5000元90%,5000-10000元92%,10000元以上95%至最高支付限额,其中乙类药品80%,贵重药品70% 药物,70%用于特殊检查和治疗。
住院的,报销异地医保的报当地医保局备案。 出院时,凭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用药时间表、医疗费用收据、医保证明到当地医保局办理住院医疗费用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