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后不受案也会有回执。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
如果报警后警方不立案,他们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不予立案的情形可能包括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请注意,如果在报案后派出所没有按规定填发回执单,可以向派出所负责人索要回执单。
一般情况下,报警后警方会开具一份报警回执,上面会有报警人的基本信息、报警时间和地点,用于记录报警情况。但是,如果警方认为此次报警不需要立案处理,则不会开具不受案回执。
有些情况下,警方可能会向报警人解释原因,但并不一定有回执。总之,是否会有回执要根据警方的处理结果而定。
报警后如果公安机关不受理案件,那么根据相关规定,是不会给予报案人回执的。这是因为回执通常作为案件受理的凭据,表明公安机关已经正式立案并开始处理。如果案件不在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内或不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就不会受理,因此也不会出具回执。但请注意,如果公安机关没有给予回执,并不意味着报案无效,报案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查询案件进展或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