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即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构成的犯罪。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是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是指故意毁坏、破坏、使其价值降低或者以其他方法损害他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该法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属于刑事犯罪行为,一旦被定罪,将面临相应的刑罚。
可以从相应的法律条文和解释中了解更详细的内容。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治安处罚
1、情节较轻的,处拘留五日,可并处罚款二百元;
2、情节一般的,处就留七日,可并处罚款二百至五百元;
3、情节较重的,根据案情,按三挡处罚:处拘留十日,可并处罚款五百元;拘留十二日,可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拘留十五日,可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