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其实是一个二次根式的化简问题:√(34+46)=√80=√(16×5)=√(4²×5)=4√5。一般的,二次根式的化简包括:
1:把被开方数的完全平方数因子开方到根号外。
2:被开方数含有分母或分母含有根式的,进行分母有理化。
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数学表达式的比较:34+40 和 34+4。
首先,我们分别计算这两个表达式的值。
对于 34+40,这是一个简单的加法运算,将34和40两个数相加,得到的结果是 74。
对于 34+4,同样是一个加法运算,将34和4两个数相加,得到的结果是 38。
现在,我们来比较这两个结果。
显然,74(34+40的结果)大于38(34+4的结果)。
除了数值上的差异,这两个表达式在实际应用或数学意义上也可能有不同的解释或用途。例如,在购物时,34+40 可能代表两种商品的总价,而 34+4 可能代表另一种组合的总价。
综上所述,34+40 和 34+4 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计算结果不同,这可能导致在实际应用中的不同解释或用途。34+40 的结果是 74,而 34+4 的结果是 38。
这道题应该是比较简单的,是34十X二910,是把34去加上一个数等于是910,这样就可以把910减去34是876,所以把34移到右边变为负数,X二910一34,最后x二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