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违章保证书写起来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法定义务,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自觉遵守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依法申请办理船舶登记和检验手续,确保船舶适航、操作人员适任。
自觉做好船舶及其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不擅自改动船体和船舶设备,确保船舶始终处于适航状态。
遵守航行避让规则和通航管理规定,不违章冒险行船,尤其在恶劣条件下如洪水、大风、暴雨、浓雾等情况下,不冒险出船。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超员超载,不酒后驾车,不超越核定区域航行,不将污水、垃圾排入水体。
不随意向无驾船资格的人士出租(借)船舶,也不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和搭载危险化学品1。
真实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提供船舶和操作人员的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遇到恶劣天气如洪水、大风、大雾等,危及航行安全的情况下,不开航。
以上就是船舶违章保证书的一般内容,具体细节可能会因地区和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船舶适任证书与G证并不在一起。
船舶适任证书,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是在中国籍海船上任职的船长、高级船员、值班水手和值班机工必须持有的适任证书。而GMDSS证书,即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无线电操作员证书,是船员必须持有的另一项重要证书。
虽然这两个证书都是船员必备的证书,但它们是不同的证书,具有不同的功能和用途。因此,它们不会放在一起,而是分别由船员持有。
请注意,持有船舶适任证书和GMDSS证书只是船员在船上工作的基本要求之一,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和要求,如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培训经历等。因此,船员在申请工作时需要全面了解相关要求,确保自己具备在船上工作的资格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