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癌症作为慢性疾病的手续如下:
1. 就医证明:需要向医院或医生申请一份关于癌症诊断的正式文件。这份文件需要包括医生的签字和医院的盖章,并明确诊断为癌症。
2. 医保报销申请:持有就医证明后,需要在所在地的医保机构申请医疗费用报销。一般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必要的医疗相关文件,如病历、检查报告、化疗方案等。
3. 住院手续:如果需要住院治疗,需办理住院手续。这包括填写住院登记表、交纳押金或办理医保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等。
4. 特殊医疗项目申请:对于一些特殊的医疗项目,如放疗、手术等,可能需要额外的手续和申请。这包括申请特殊检查、手术或医疗项目的审批文件等。
办理癌症慢病需要携带病例、身份证、医保卡等手续。如果需要进行癌症手术,术前需要进行相应的术前检查,而在术前检查中需要携带病例和身份证。如果病情已经发展为癌症晚期,需要进行相应的化疗、放疗等治疗,在治疗过程中需要办理住院证,并携带相关的病历和身份证。
每个城市不一样,一般在20-50万不等,超过封顶线的费用,社保就无能为力了。
只有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的部分能报销。但很多抗癌特药、高端诊疗项目都不在社保范围内,消费者只能自费,社保是不管的。
职工医保只能报销90%左右,居民医保则只有60%左右。平均下来,每位癌症患者的医疗费用社保能解决40-50%就不错了。
作为一种国家福利政策,社保解决的重心是受惠群体的“广度”而非个体的“深度”,也就是让更多人获得社保帮助,而不是为部分人解决全部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