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为鼓励培养和留用优秀的会计人才而制定的一种政策。其主要内容包括:
1. 对符合条件的财务会计人员实行培训补贴政策,由省级财政出资,对参加省级及以上财务会计培训班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培训费和住宿费等方面的补贴;
2. 对在企业、机构、事业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由上级财政出资,给予一定的财务会计津贴;
3. 对参加省级及以上财务会计职称评审的人员,由财政部门出资,给予一定的职称评审费用补贴;
4. 对在国家工作人员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由中央财政出资,给予一定的会计人员补贴。
综上所述,主要是为了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财务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旨在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会计工作,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 针对会计人员的补贴政策:国务院规定,为鼓励会计人员继续学习和提升专业水平,企业可以对员工在职期间取得各类从业资格证书、经过培训获得职称涨薪等给予奖励性补贴。
2. 针对企业会计工作的补贴政策:企业在进行会计工作时,会涉及到一定的成本,则对企业的会计成本进行了明确规定,如:
- 为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报酬,可以申报企业所得税抵减或退税。
- 从境外采购的会计软件可在取得进口证明后按规定在进口环节惠及进口环节增值税减:进口会计资料的摄录、存储、传输、检索,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中列为抵扣项目。
院会计补贴政策是2006年开始实施的,旨在完善会计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和职业水平,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根据该政策,从事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取得会计职称、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参加职业资格评审、毕业后1-3年内的实习等相关条件后,可以申请享受国家会计补贴政策。补贴金额根据地区和不同岗位的不同,一般为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补贴时间一般为一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可以每年申请一次享受补贴。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国家在一定程度上激励和鼓励了会计人员进一步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推动了会计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