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81年至1986年期间实施了计划生育政策。
2. 计划生育政策是中国政府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国民生活水平实施的政策。
具体来说,这个政策允许每个夫妻只要生一个孩子,并且提供奖惩制度鼓励遵守政策。
此外,在城市地区,政策还规定了孕龄妇女须达到一定的年龄和时间才可生育。
3.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人口数量,缓解了人口压力,减轻了社会负担,但也导致了一系列问题,比如人口老龄化、性别比例失衡等。
2 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计划生育的指示意见》,标志着计划生育正式成为国家的基本国策,实行“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
其中,农村地区可以生育二胎的情况较为特殊,需要符合生育间隔和生育条件等若干规定
3 1984年,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基础上,国家开始推行控制人口总量的政策,即“计划生育加控制人口总量”,实行“晚婚晚育,少生多育”等措施,同时加强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处罚。
计划生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人口增长,但也引起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老龄化、性别比例失衡、独生子女压力等。
1981年9月至1986年计划生育政策,会议提出改变和改革“一孩化”的生育政策,这表示中央对“一孩化”生育政策执行后果有疑虑。
国务院领导在此次会议上明确提出可供选择的两种具体政策方案。国家有两个方案:第一,提倡每对夫妇只生一胎,允许生两胎,杜绝三胎。第二,提倡每对夫妇只生一胎,有困难的,可以批准生两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