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销时间:每年4、5、7、10月份接收申报资料(每周三除外),1月不再办理申请业务。2、报销方式: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将收集的资料统一报送至职工门诊慢性病窗口;
3、报销资料的主要内容:
(1)《西安市城镇职工慢性病初审汇总明细表》(一式两联,单位填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
(2)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一式两联,个人填写),贴本人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3)个人申报病历资料包括: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所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三年内二级以上医院2次以上住院资料);
③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
④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⑤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的复印件。
包含西安在内的各地医保参保人异地急诊住院后,应及时(一般要求60天内)持医保卡、身份证、急诊门诊病历、急诊证明、住院结算单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入院通知书、出院通知书、药品清单等到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其所发生的医疗费按有关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即可。
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探亲或外出期间患急症需在异地医院住院治疗的费用,应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急诊范围、标准和条件(传染病必须是首诊)或急诊观察住院连续留观时间在24小时以上(急诊抢救死亡者除外)。急诊住院医院原则上应是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