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被驳回的几率相对较大。
原因是再审的申请往往需要在前一次的基础上提供新的、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或理由,同时还需要符合法律要求,如果未能满足这些条件,则再审申请很可能会被驳回。
如果申请再审时能提供充分且具有说服力的证据和理由,并符合法律要求,那么再审被驳回的几率就大大降低了。
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
(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
(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
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