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员工的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都是由公司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如果公司要转租员工,则需要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这都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员工因此受到损失,公司需要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员工自己主动提出转租,则需要与公司协商并签订相关的协议,以免出现纠纷。
没有补偿。
公司转让员工没有被解聘,是没有补偿的,如果因公司转让导致员工被解聘,是需要补偿的,通常根据工作年限进行补偿,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补偿,即半个月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的规定要求在离职后才能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那么员工需要先离职再进行签约。这是因为,在员工仍在公司任职时与第三方进行合作可能会涉及到利益冲突和职业道德问题,违反公司的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除非公司制度允许员工在工作期间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否则建议员工在离职后再与第三方机构进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