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职称指标以在编在岗教师总数为计算基数。副高职称以编制总数的15%为准。中级职称以编制数的50%为准。初级职称不受限制,应评尽评。正高职称由所在县市区统一设置,各校不设正高岗位。如果学校是市重点学校或者省级重点(国家级示范性),中高级职称上调10%。
教育初级岗位晋级三年一次。这是由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下达县级教育部门。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总量每3年核定一次,并根据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乡区域生源流动、各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因素,以年度为单位对编制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