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询价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招标人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中标结果即为有效。
询价中标公告公示期一般为3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中标公告应当自确定中标之日起3日内在政府采购网站、采购人网站或者其他媒介上公告。如有特殊情况,经采购人批准,公告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