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权限通常分为以下几种:
1. 特别授权委托:委托人授予受托人广泛的权限,可以代表委托人处理任何事务。
2. 概括性授权委托:委托人授予受托人一定程度的权限,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处理事务,但受托人不能改变委托事项的本质或处理结果。
3. 限制性授权委托:委托人限制受托人的权限,只能按照特定方式或范围处理事务,不得超出限制范围。
委托书的有效期限应当依据于双方在委托书中的约定,双方根据委托事项自由约定。
有明确委托事项的,委托期限自委托事项终止时止。
有明确委托事项办理期限的,自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止。
没有确定委托事项,委托事项长期存在的,委托长期有效。
委托检验报告能做为叉车办理使用登记证依据
到本人所在地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复审;08年5-1号全国统一换发第二代叉车证(和二代身份证一样 就一张IC卡) 复审的时候会帮换掉。
叉车使用登记证办理程序:
1、《特种设备登记表》【场(厂)内特种机动车辆】一式三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打印内容不得空白)。
2、设备产权(指个人所有权)使用者或所有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3、检验报告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1份,原件)。
4、现场(工厂)特种机动车辆驾驶员特种设备操作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原件雇主栏加盖用户印章)。
5、有关设备使用和操作的安全管理制度(加盖使用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