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慢性病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慢性病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
2、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4、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1 根据最新规定,慢病开药有一些限制和要求。
2 这是因为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和管理,而且常常需要使用比较贵的药物,容易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和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为了更好地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有效性,慢病开药需要遵循一些规定。
具体包括医生需要诊断并确认患者为慢性病患者,需要根据临床指南和医疗保险目录开具适当的处方信息,以及对于部分慢性病患者需要定期进行复检。